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新区部署“两个规定”
2023/12/5
本报讯 如何做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如何加快“两个规定”平台系统落地使用?为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11月28日,南京江北新区召开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曹建军,局相关业务办、各产业平台管理办公室及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新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办主任张念亮对《南京江北新区推动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开展“两个规定”宣贯培训、组织全面摸底排查、推动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指导企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信息化平台应用、实行清单管理、实施分类监管等重点工作内容,提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要求,对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进行了说明。
会议提出,在实施分类监管工作中,要求对发现较大质量安全风险或者信用风险较高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将监管责任建档锁定明确到人,且半年内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监管责任人如有变动,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经确认产品存在缺陷的,督促生产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召回。根据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经营主体需要,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精准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视频形式对江苏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系统应用进行了讲解和实操演示,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就平台操作及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交流。“我们街道有一个创业园已经拆迁,企业也已经搬走”“我们园区有一家3C企业已经离开”……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各产业平台、街道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会议最后,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曹建军强调,各产业平台、街道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两个规定”要求,加大对相关生产和销售单位的摸底排查、监督检查以及人员培训考核督导力度,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质量小站质量管家的作用。各单位要积极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针对生产销售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常态化管理,落实自查要求,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据了解,江北新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生产后流通”的原则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完成平台录入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全媒体记者 杨彩红 通讯员 华玉锋